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矿业权到期预警公示(第八期)

2021-08-19 08:33: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公示提醒。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以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曲靖市截至2021年8月17日有效不足三个月的市级及以上发证矿业权予以公示。请矿业权人依法依规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