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12-17 11:21:00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   

曲政办发〔202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实现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全力打造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产业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努力把曲靖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云南副中心城市”的曲靖发展新定位,着力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着力提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有效衔接和助力全市乡村振兴,率先在全省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区,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3号)要求,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改变依靠水窖供水人口供水方式。新建、改建35处水源工程,联网、并网82处在建或既有水源工程,实施管网延伸、联网调度,并采取节水措施。通过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改变13.76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原水窖可保留用于生产或应急供水。其中,2021—2022年改变12.36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供水方式,2023年改变1.40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供水方式。

——改变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新建、改建77处水源工程,联网、并网82处在建或既有水源工程,实施管网延伸、联网调度,并采取节水措施。通过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改变17.93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原水窖可保留用于生产或应急供水。其中,2021—2022年改变15.3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2023年改变2.62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

——最大限度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新建、改建37处水源工程,联网、并网83处在建或既有水源工程,实施管网延伸、联网调度,并采取节水措施,基本解决涉及9个县(市、区)120处、12.34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其中,2021—2022年解决11.56万人因旱应急送水问题,2023年解决0.78万人因旱应急送水问题。

——窖池联网、管网连通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因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建设远距离提水调水供水工程成本太高,仍然依靠水窖供水的0.82万人和水窖辅助供水的3.98万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采取窖池联网、管网连通等措施,全面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于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程措施

(一)实施水源工程。通过新建、改建一批小型水库、坝塘,增加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障能力,有效解决无水源或水源不稳定的问题。

(二)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通过新建或既有水源工程,建设水系连通工程,构建多源互补、联合调度的供水保障网络,优化水资源综合利用,有效解决供水保证率低的问题。

(三)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通过建设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工程、泵站提水工程,结合小型水库、坝塘以及现有水池、水窖等小微型蓄水工程,采取扩容增效、联合调度,并加强节水措施,有效提升抗旱应急供水能力,基本解决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

(四)实施窖池连通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采取水窖挖深、扩容、增大集雨面积等保量措施,采取安装净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等保质措施,采取窖池联网、管网连通、联合调度、提水至高位水池实现自来水供水等保供措施,全面提升仍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的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五)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33号)要求,遵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化水源、水网、水厂、入户管网工程布局,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加大规模化水厂覆盖范围、提高供水水质水量保障及城乡供水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统一城乡居民供水服务标准,让农村居民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供水待遇,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工作。2021年底前年度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并完成2022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2023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二)方案制定。各县(市、区)要围绕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提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的总要求,按照“一县一项目”及时编制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并完成立项审批,并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方案实施。2021—2022年,通过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改变12.36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15.3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2023年,通过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改变1.40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2.62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同步通过新建、改建水源工程,联网、并网在建或现有水源工程,实施管网延伸、联网调度,采取节水措施,基本解决中度干旱条件下12.34万人因旱应急送水问题。2023年底前,通过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投入、整合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全面完成0.82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3.98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窖池连通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农村供水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村供水管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3年专项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共同谋划推进3年专项行动。

(二)强化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市水务局负责加大以城带乡供水及农村供水工作力度,指导县(市、区)编制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指导县(市、区)审批部门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并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以城带乡供水工作力度,加快组织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并指导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所需县级经费,将农村供水工程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负责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件报批工作,做好行政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工作,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对因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建设远距离提水调水供水工程成本太高,3年行动实施项目未覆盖的水窖供水或水窖辅助供水地区,实施窖池连通工程,全面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三)统筹推进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严禁新增政府债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四)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农村供水工程建成后,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关于对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补贴的要求,对水费收入不能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贴。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切实加大水费征收力度,逐步实行1户1表收费到户,提高水费使用透明度,让群众交明白费,喝放心水。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监督检查,促进节约用水和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五)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养五项机制运行效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把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的组织实施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红黄蓝三色交办督办单》《农村饮水工程“有事找我”三级责任人限时服务承诺》《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限时服务承诺及问题整改交办督办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五项机制落地运行效果,把责任压实到农村供水保障安全工程规划、审批、建设、管理、运行等环节。各县(市、区)在实施方案审批中,应对项目管护体制机制进行充分论证。以县为单元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和水费收缴制度并严格收费,逐步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明确后,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依法确定的供水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和维护。

(六)搭建智慧平台助力智慧水务。借助新一代计算机、无线传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中,搭建物联网智慧水务平台,对水量、水压、水质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实现关键制水过程、设备运行及检修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同时,用水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交纳水费,提高智慧管理水平,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附件: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