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951号

2021-12-15 15:58:1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黎、郭鹏程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27幢第4-5层2-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黎、郭鹏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杨韬、晏云俊,杨韬、晏云俊买卖转移给朱旭,朱旭买卖转移给陈黎、郭鹏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黎、郭鹏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2806、20153028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黎、郭鹏程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韬、晏云俊、朱旭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