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945号

2021-12-15 15:54: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骁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金江路以南,银屯路东侧(麒麟嘉城C区二期)22幢第16层16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骁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李建明、李丽买卖转移给李伟嘉,房屋所有权登记已登记在李伟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30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李建明、李丽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4)第05357号)。现李伟嘉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刘骁,刘骁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建明、李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