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874号

2021-11-15 09:42: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魏自象、陆桂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28号1号院(麒麟区政府办公室)20幢第1层3-1-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魏自象、陆桂英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售给崔吉武、金燕,崔吉武、金燕买卖转移给魏自象、陆桂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魏自象、陆桂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2597、20113025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魏自象、陆桂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崔吉武、金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