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4 09:05:3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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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2.组织制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4.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查处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案件;

7.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

8.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抓好中心城市城市管理一体化,形成全市城管“一盘棋”的工作合力。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联动管理机制和奖励约束机制,形成垃圾分类“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联动、市民参与”的局面;加快餐厨垃圾处置场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环节,做到资源化利用,杜绝面源污染;加快环卫园林市场化运作,形成运转高效的服务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由“治脏”“治乱”“治差”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跨越。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统筹监督考核,形成奖优罚劣、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建立以属地保障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和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4.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加强大货车入城和散体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狠抓静态交通秩序管控;抓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开展拆违控违行动;常态化整治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积极回应和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8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56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199.09万元,增长134.96%,主要原因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2019年度收入只有半年;2020年度收入为全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35万元,占总支出的49.16%;项目支出1,076.99万元,占总支出的50.84%。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032.20万元,增长比率245.9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于2019年5月组建成立,支出决算数为6-12月数据,2020年支出为全年数据,两年对比的口径不一致;马龙区青沙坡垃圾填埋场自2016年4月开始接收沾益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飞灰,至2018年1月,已达到库容的警戒容量。针对此情况,为安全处置曲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期间的生活垃圾和正常运行期间的固化飞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曲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因此2020年增加项目支出抗疫资金用于马龙垃圾处理场改扩建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16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2019年度支出为半年;2020年度支出为全年数。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0.02万元,增长686.30%。主要原因为马龙区青沙坡垃圾填埋场自2016年4月开始接收沾益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飞灰,至2018年1月,已达到库容的警戒容量。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

为安全处置曲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期间的生活垃圾和正常运行期间的固化飞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曲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支出抗疫资金1,076.99万元,用于马龙垃圾处理场改扩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69%。与上年相比增加400.26万元,增长39.53%,主要原因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2019年度数据为7-12月汇总数;2020年度数据为1-12月汇总数,年度对比的口径不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外聘协勤人员工资及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医疗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6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3%。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物业管理费支出及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6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交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78.82%。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68万元,增长2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1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139.29%。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三公”经费是7-12月份。2020年是全年,口径不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万元,占84.88%;公务接待费支出4.02万元,占15.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9.8万元、维修费10.67万元、过路过桥费0.5万元、保险费1.6万元。

3.公务接待费4.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3万元,2019年1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84万元,增长比率126.82%。主要为2019年度数据为7-12月汇总数;2020年度数据为1-12月汇总数,年度对比的口径不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印刷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3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76元,固定资产230.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6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3.7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2.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及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实际支出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交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城管执法(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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