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8 09:19:36   索引号:53030012042600000   文号:    来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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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下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管理协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行政审批科;所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曲靖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曲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曲靖市应急执法监察支队。并设立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牢抓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综合运用巡查、考核、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全面推动《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落地,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级安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各方的职能作用,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全岗位覆盖、全过程参与、无缝隙对接”的闭环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杜绝隐患。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执法监察,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抓牢抓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深化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思想理念、体制机制、能力素质、队伍保障等方面问题,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基础保障能力。二是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年”行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着力查漏洞、补短板、控事故、夯根基,突出解决制约全市安全发展的根本性、根源性和基础性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

3.抓牢抓实安全监管领域改革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聚焦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科技、管理、文化支撑,积极推进“1+3+1”重点工作,力争2021年创建成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二是稳步推行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切实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强化过程和动态监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约谈、“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以风险管控为主线,健全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曲靖”建设,加快“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的智慧应急管理平台,推进互联网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消除信息孤岛。六是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争取一批安全发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入国家、省的盘子,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效能。

4.抓牢抓实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充分运用气象、地震、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等准备到位,严防因极端天气引发事故灾害。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趋势研判,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严防次生灾害。

5.抓牢抓实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1+4”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加快推进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格局。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保障联动机制,落实社会化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全面充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提升物资使用效能。进一步整合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不断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实有人数超编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军转干安置,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导致超编2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车辆1辆,原因是:此车辆为市公车平台调拨给本单位管理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3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3.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6.47万元增长26.49%,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职务晋升等工资调增及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工资、随工资计提的“五险一金”及机关运转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6.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3.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3.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3.57万元(本级财力1717.8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5.72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一般债券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专项债券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6.47万元增长26.49%,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职务晋升等工资调增及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工资、随工资计提的“五险一金”及机关运转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的结转结余数增加。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6.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75万元,增长15.2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较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会议费等保障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2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72万元增长53.41%,主要原因: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026.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办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的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交纳部分支出、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73.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9.安全监管支出728.7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法制建设、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罚没收入返还用于安全生产执法、购买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仓库运行维护、应急演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危化品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7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1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0万元,项目支出150.8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6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9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7.5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05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万元,项目支出8.4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1.2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4万元,项目支出36.22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16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9.40万元)。

27.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7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4.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47万元增长26.49%,增加原因:在职人员晋级晋档、职务晋升等工资调增及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工资、随工资计提的“五险一金”及机关运转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0万元,较上年减少13.90万元,下降59.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2021年不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52.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变化原因:坚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严格接待标准及原则,大力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压缩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下降52.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下降52.6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变化原因:随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减少,采用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增多,随之车辆维修、保险、燃油、过路等费用支出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1个,财政安排728.72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8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量增多(较上年增加4人),随工资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

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购买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服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78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73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号)。

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曲政发﹝201872号)。

5.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曲办发〔201440号)。

6.《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16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努力改善监督检查的质量效率,推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通过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动作,探索建立“政府决策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专家技术支撑、企业落实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质量与效益。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通过购买专家服务,完成80户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级安全标准化达100%95%以上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对应急管理部门的服务与监管工作感到比较满意。

2.2020年底前对10户工贸企业进行“双随机”10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20户,共计40户进行执法检查,查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了解和掌握有关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工贸行业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安全生产和执法监督职责落实,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行“六严禁”、零售(店)点“两关闭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50.00万元,专项用于购买专家服务排查安全隐患工作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1月起,每月均组织专家对全市的工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并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购买专家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工作,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遏制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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