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5 18:02:4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76300000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经《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4号)文件批准,于2019年3月成立。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5个科室。下属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管理科、基金财务科、基金征缴管理科、审核结算科、特殊人员医疗保障科、稽核科、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医药机构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10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制定曲靖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落实待遇保障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
  3.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制定《曲靖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切实将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落细落地。
  4.扎实推进医保目录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2020年国家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完成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和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维护工作。
  5.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推动会泽县在年内部分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国家集中招采试点扩围中选药品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医保支付标准。执行民族药、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0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0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04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一方面财政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医保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0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0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2.95万元(本级财力14602.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04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一方面财政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医保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2.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0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04万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上年单位职工的绩效工资未列入年初预算,另一方面是单位职工职务职级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1334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5.00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离休干部及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人员减少,对这部分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58.6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6.3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83.00万元,主要用于市属改制企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费、市属残疾退伍军人医保费、离休干部健康奖、自谋职业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等;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61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等;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98.33万元,其中839.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等,15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会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医保信息系统存储设备购置;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待遇保障、推进医保目录管理等;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7.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曲靖市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手册工本费补助、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补助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3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5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3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00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319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9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0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04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一方面财政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医保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投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0年及2021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下降66.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下降66.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9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5个,财政安排13345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万元,增长15.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晋档晋级人员较多,导致工资增长及相应的福利费比例、公务交通补贴均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
文本
 
  一、项目名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4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关于明确建档立开发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235 号)要求,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内容
  医保系统中截至2020年9月底标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6499人(年底实现全部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测算数据全部为已脱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级财政安排82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 ;鼓励通过体制创新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负担重的问题。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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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00140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