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5 17:12:1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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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74号)规定,主要职责是: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市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依法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属地划转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承担曲靖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属企业改制、兼并、破产、重组等工作;依法对县(市、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企业党建科、法规与改革科、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科、资产统计与财务监督科、绩效考核与分配科,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度,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点推动做好以下工作:完成2大集团实质性整合重组工作及子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县(市)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成2021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100%;完成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军转安置。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7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0年部门财务收入相比,增加1013.24万元,同比增长131.64%,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改造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所以增加了相应财政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2.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2.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2.93万元(本级财力1312.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470万元。

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1013.24万元,增长131.64%,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供一业”改造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所以增加了相应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2.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8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3.24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11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970万元,增长497.44%,主要原因是支付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外部董事薪酬和“三供一业”改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增加费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离退休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0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3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附加商业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48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有效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运行费用;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办公用房租赁、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管理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8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经费支出;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属企业“三供一业”改造经费支出;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薪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7.93万元,项目支出116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万元,项目支出97.5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24.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支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2.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23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市国资委人员增加、工资晋升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80.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交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及“三供一业”改造相关工作推进。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7个共1165万元,主要包括:企业国资监管专项经费200万元、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专项经费35万元、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400万元、专职外部董事薪酬专项资金200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经费270万元;财政拨款1165万元;所有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5万元,增加19.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2019〕19号)、《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曲靖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字〔2020〕33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市属国有企业与10个县(市、区)。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曲办〔2020〕33号文件要求,2020年年底前,市属国有企业与10个县(市、区)完成资产无偿划转和统筹外费用处理工作,完成国有企业15000余名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党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工作,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属地管理常态化;在一定时期内,对各县市区接收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5000余人)实际情况,按照260元/人/年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帮助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退休人员解决基本生活诉求;开展对退休人员的走访和节日慰问工作,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保证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月度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有关会议;组织和引导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健身、社会公益等活动开支;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工资。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补贴接收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10个县(市、区)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涉及企业退休人员达15000余人,按照260元/人/年进行补贴,共计4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底完成分离移交属地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接收的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按每人每年2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5000余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退休人员幸福感、获得感。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12050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