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司法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1-11-24 10:18:5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曲靖市司法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曲靖市司法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二、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曲靖市司法局。

三、曲靖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地方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和编纂工作。

(五)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九)管理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完成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2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李四荣

邮政编码:655000

联系电话:0874-336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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