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1-09-16 10:5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五)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六)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八)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九)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运营。
  2.与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绘、政策制定、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资质的初审等工作;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查处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器具的行为。
  3.与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为、房地产行业、人防工程建设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工作 (城市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收储运输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城市公厕、控制货运车辆入城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处罚。
  4.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报件资料,对建设项目地点、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和层数进行审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吕正果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兴源路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2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