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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毁林种植,胜境街道一农户获刑受罚

2021-08-12 16:06:25   来源:富源县林草局   
    8月6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胜境街道青石社区小冲居民小组,当众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胜境街道分管领导、林业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分管领导及林管员、青石社区全体社区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共70余人旁听审判。
 
    202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朗在青石社区小冲居民小组绿荫塘,多次毁坏林地种植农作物,社区、小组干部多次到场劝阻,张某朗依然我行我素,肆意毁林。经调查,张某朗毁坏公益林面积12.79亩,林地性质为防护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朗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朗按照林草部门和林业执法部门要求,开展毁林区域补植补造,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巡回法庭审判活动是富源县法院巡回法庭首次走进胜境街道,也是法院、检察院、森林警察大队、胜境街道联合开展的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送法下乡”有益尝试。通过此次审判,向辖区群传达了县乡两级坚决依法严惩涉林违法的决心,力求实现“打击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管好一方”的目的,为保护好绿水青山、守住美丽乡愁奠定坚实的基础。(雷衡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