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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6 08:42: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文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金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相关县的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基本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5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85825万元
预算年度:2020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富源县、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70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85825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执行中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分类科目。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此次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用于解决影响脱贫攻坚顺利收官的“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任务。其中:
(一)支持挂牌督战县、村。
安排国家挂牌督战的会泽县资金76022万元,其中,补齐会泽县因疫情导致的财政减收资金19980万元,县级必须全部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其余资金56042万元,县级必须全部用于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以及按规定对纳入返贫监测的已脱贫易返贫人口、有致贫风险边缘人口的帮扶工作,其中,若存在特殊教育和义务教育劝返学生集中办班资金硬缺口的,也要通过此项资金予以解决。
(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9803万元,其中,新增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先预拨会泽县478万元,供各地推进项目建设;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水电费、物管费和电视收视费减免补贴由省级承担50%部分,先行拨付2206万元,最终补助金额待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各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支持搬迁群众稳得住;其余资金7119万元,由县级统筹用于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发展产业、就业、必要的生活生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
由县级结合实际,统筹用于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难度较大、务工人员返乡回流,以及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稳定贫困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二、资金监管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0〕69号)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请各县15日内将资金下达到乡镇,推动资金和项目落地,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绩效,尽早发挥资金项目的脱贫成效。
三、资金使用方案报备
相关县要于6月19日前,按要求编制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报市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省财政厅、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附件: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