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13 10:30:3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
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文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金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关于预拨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2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845.8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专项普查活动
预算年度:2020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319117,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省级脱贫
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
 
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富源县、师宗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宣威、罗平、会泽调查队: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云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20﹞33号)要求,现将省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0年“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0﹞3号)要求,请各县(市)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在省级补助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各县(市)从市级下达的切块扶贫资金和县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中予以解决,足额保障脱贫攻坚普查经费需求。
  二、加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使用管理。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脱贫组〔2020〕11号)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合理安排经费预算,规范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用于其他与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无关的支出。
  三、强化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绩效管理。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3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绩效管理工作,市级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抽查。
 
附件: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