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 09:3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0〕1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15号)精神,切实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原则

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一是坚持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二是坚持以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为依托,提高屠宰环节自营比例、扩大猪肉外销的原则。三是坚持严控屠宰企业数量、重点提升现有企业标准化水平的原则。

二、发展思路

围绕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目标,以“优化布局、减数控量、落实责任、提质升级、规范经营”为着力点,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冰鲜上市”为主攻方向,依托生猪养殖大型企业,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屠宰行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生猪产业发展带动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生猪屠宰发展新格局,最终实现“变调运生猪为调运猪肉及其产品”和“点对点”相对稳定的产销外调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生猪屠宰加工厂,不断提高生猪屠宰加工和外调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屠宰加工设计能力达到900万头以上。

(二)具体目标

1.各县(市、区)加快与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沟通对接,2020年6月前,完成生猪区域屠宰加工布局,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沾益区加快推进温氏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建成投产。改造提升其他生猪定点屠宰场,确保屠宰能力总量达100万头以上。

2.陆良县与神农集团、宣威市与德和公司加快对接,分别建设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以上生产线各1条,力争2021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和投产。

3.麒麟区与神农集团、富源县与东恒集团加快对接,改扩建现有屠宰厂,力争2022年底屠宰能力均达100万头以上。

4.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引进屠宰加工经营主体,分别建设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以上生产线各1条,力争2023年—2025年底建设和投产。

5.推进肉制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依托宣威火腿产业园,在宣威市布局建设1个以火腿为主的肉制品交易中心;依托中国云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在陆良县布局建设1个以冷鲜肉为主的肉制品交易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在曲靖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15号)的领导下,有力有序开展全市生猪屠宰加工布局建设工作。

(二)政策保障

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云南省生猪屠宰规划》,落实好国家、省级生猪屠宰企业有关扶持政策。

(三)责任分解

1.落实好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把屠宰企业设施设备中符合中央购机范畴的项目纳入补贴名录予以扶持,其他屠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屠宰企业发展,不得改变用途。落实好紧急处置补助资金,落实好市级财政预算投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落实好屠宰企业用地政策。凡符合新建、迁建和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规划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应在项目落地2个月内,加快土地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落实好屠宰企业发展项目政策。严格按照生猪发展及屠宰加工项目预算要求,加快完成新建项目的备案管理,并积极做好与新建项目匹配的项目包装、储备和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落实好环保手续审批政策。市生态环境局要把好环境准入政策,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指导好各县(市、区)新建大型屠宰厂(场)完善有关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加快环评手续的审批、办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落实好生猪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屠宰加工企业,予以信贷支持,不能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牵头单位:曲靖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内各金融机构)

6.落实好水资源保护使用政策。协调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的水利设施勘查,在规定时限内加快水保手续的审批、办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落实好林地使用政策。积极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林地用地及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落实好供电支持政策。指导好电力设施建设,落实好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牵头单位:曲靖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落实好道路交通支持政策。指导好项目涉及需要建设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落实好项目招商落地服务工作。指导好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招商和落地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与国际国内500强肉品加工企业对接,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对接洽谈工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落实好流通体系各项政策。指导和支持做好生猪屠宰加工流通领域项目建设和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落实好政务服务工作。做好生猪屠宰加工发展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有关手续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布局发展规划表

附件

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布局发展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