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28 11:11:00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   

曲政办发〔202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消费升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2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靠改革创新,聚力脱贫攻坚,实行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的政策,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巩固发展传统消费,提质推动特色消费,培养新兴消费,吸引外来消费,优化居民消费配套保障,加强消费宣传和信息引导,使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进一步促进全市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旅游休闲消费。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优化升级,巩固“珠江源”旅游品牌,打造一批全域生态文化旅游基地。推动各类景区门票价格合理回归。积极发展研学旅行、老年旅游。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提高重点景区吃住行保障能力,提升景区基础服务功能,更新完善“城市名片”“景区名片”信息数据。大力促进“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拓展文化消费。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积极推广民族艺术、民间艺术、高雅艺术,鼓励降低演出票价,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群众购票消费。推动“互联网+电影”业务创新,完善电影票销售及服务有关配套政策,促进点播影院业务发展,扩大电影业消费。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举办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博物馆、展览馆、实体书店等文化文物单位和知名景区创新商业模式,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设计,开发多种文化创意产品、非遗产品和旅游周边产品,支持“互联网+非遗文化”创新,探索“非遗+扶贫”模式,促进非遗新经济多元化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三)推进体育消费。围绕建设“中国·曲靖国际高原体育城”,打造高原体育精品赛事的园区,充分盘活体育场馆资源,积极培育发展自行车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促进健身休闲消费。积极推进铁人三项等特色体育赛事,通过支持健身休闲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壮大体育社会组织等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四)发展康养消费。发挥优势医疗资源带动作用,发展壮大生物与制药产业,推动中药材种植、医药食材研发、医药流通融合发展。发展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养生旅游,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扶持支持力度。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完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医养结合,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五)推动家政消费提质发展。探索推进“互联网+家政”,支持建立完善公益性的家政服务供需和兼职家政从业人员、家政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共平台,鼓励家政企业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家政服务人员评价考核制度。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程度,培训家政人员职业道德、家庭保健、孕产妇和老人病人护理、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的社会价值和积极作用。推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与国内大中型城市之间的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推进对口帮扶城市与曲靖市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协议,搭建市内外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供需平台,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曲靖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六)促进教育消费稳步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着力发展高等教育。建设一批公益幼儿园,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增加供给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幼儿园。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多样化教育供给。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引导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着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适应合格技能人才培养、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发展要求。创新教育消费模式,培育发展以远程教育、名校公开课等为主的互联网教育市场,扩大教育消费。推进教育培训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关教育培训实践。(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七)大力发展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尊重业主意愿,进行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积极开展“互联网+租赁”服务,搭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八)促进汽车消费。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拓宽消费者购车渠道,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规范网约车平台管理。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大对停车场等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繁荣二手车市场政策,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汽车旅游、汽车文化、汽车改装等有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九)发展壮大绿色消费。推动绿色流通发展,发展“互联网+回收”,探索“绿色兑换”。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推广绿色智能节能产品销售,鼓励本地企业生产绿色消费品,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加大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推广力度,引导使用环保装修材料。优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绿色消费的重点产品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扩大超高清视频终端消费,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发展智能消费。鼓励企业建设发展运营在线服务平台,促进供给端与需求端精准对接。重点发展无人店铺、智能看护、智能交通、智能停车场、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新型服务,推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数字传媒、游戏动漫、在线教育等数字消费产业,引领数字消费潮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发展体验消费。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现代技术广泛应用,采用直接送用、免费使用、展示试用等方式,引导企业建设主题餐厅、主题乐园等应用场景,发展品质教育、娱乐等体验服务,提高人的感官、情感、思想和知识体验,带给消费者焕然一新的全方位感官感受,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发展定制消费。迎合主流消费群体的需求,推进众筹定制、众包设计、柔性供应链等定制服务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针对不同人群和细分市场开展量身定制服务。加快发展旅游产品、康体健身、精准医疗和品牌生活用品等私人定制服务,增强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形成新的消费热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四)发展共享消费。精准把握分众化需求,垂直细分衣食住行娱等生活服务领域,推动时间、空间、数据和知识共享。开发面向衣、食、住、行、购物、娱乐、旅游等行业的新型共享应用软件和平台,促进交通出行、房屋住宿、闲置物品等碎片化休眠资源激活共享,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再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推动传统消费创新发展。实施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围绕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打造高品质城市消费商圈。开展小餐饮示范店、民族特色餐饮示范店建设。加强曲靖饮食品牌的推介力度,强化餐饮企业品牌意识及优秀知名餐饮企业的宣传力度。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和优势,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完善快递等综合配套服务,优化农村商贸流通布局和网络体系。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吸引外来消费。建设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推进“旅游革命”,加大全球营销推介力度,打造有影响力的曲靖品牌,提高国外、省外消费者对曲靖品牌认知度。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抓手,加强旅游消费产业联动融合。通过促进旅游、文化、体育赛事、商务会展等外来消费,带动餐饮、特色小镇、汽车租赁、信息消费、酒店住宿等消费的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共享。依托曲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加大“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消费信息的归集和公开,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和调度监管资源。(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建立完善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提升消费服务质量为核心,构建曲靖特色消费品标准体系,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出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鼓励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数据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探索建立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仲裁等对接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放宽市场准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对外商投资实施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网上核准,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探索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执行国家关于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围绕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能够全面反应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二)完善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依托云南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等基础设施资源,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政府与社会合作,建立消费领域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三)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多渠道开展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消费发展信息,增强社会信心,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健全良好的消费宣传引导推介机制,挖掘消费新增长点,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消费者购物提供便利。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结合实际,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衔接沟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工作目标、措施、任务落实,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