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702号

2020-06-08 10:04: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景晋晶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21号(麒麟物资有限公司)D幢第2层2-2-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景晋晶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曲靖麒麟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张春香、景洪,张春香、景洪买卖转移给景晋晶,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景晋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595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景晋晶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春香、景洪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