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7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11:03: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李鹛、张卉、付海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上张贴反光带的提案》,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道隔离栏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道路的新建、改扩建以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主要由规划、住建部门按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维护。
  一是组织开展清理排查。目前麒麟、经开区交警大队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机动车道隔离栏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根据不同路口路段实际,在进出岔口处预留5至10米的安全转弯距离的改进意见,并建议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在城区主次干道交叉路口、居民小区进出口路段处已开始整改(比如:子午路、越钢基地等路口路段,经开区万达广场路段)。
  二是增加粘贴部分反光膜。立足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在每条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起始端(入口、出口)2至3米处,增加粘贴部分反光膜,加强安全提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