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10:58:0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余红波、王瑞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农家书屋管理使用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家书屋建设的意义
  建设农家书屋主要是为了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农家书屋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缓解了文化“饥荒”,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农家书屋建设现状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是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举措。曲靖市农家书屋建设工程2008年正式启动,目前,全市共建成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的农家书屋1632个,农家书屋已基本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近年来,中央、省、市财政投入农家书屋建设和运行管理专项资金共计4320.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农家书屋建设资金4091.31万元,省财政投入配套资金134.54万元,市财政投入运行管理资金95万元;配置和补充图书335.6万余册,音像制品16.3万余碟,报刊3万余本(份)。农家书屋建在学校的有107个,建在村(居)委会的有1466个,建在村民小组的有67个,建在农家院的有2个。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起,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助资金2000元(其中国家补助80%,省级财政承担20%),用于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三、存在问题
  (一)农家书屋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长效机制,正常开放时间得不到保障;书屋管理员待遇不高,兼职事务过多,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农家书屋利用率低。目前,农村绝大部分年轻人均外出务工,留守的老人和儿童,阅读兴趣不浓,且阅读活动组织较少,书屋利用率较低。
  (三)农家书屋选址布点不够合理。部分农家书屋建在村(居)委会或社区,书屋管理员基本由村干部兼任,群众借阅不便。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多方支持,加大投入。尽快研究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农家书屋的建设,采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等形式,寻求多方支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农家书屋管理与服务。
  (二)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将农家书屋与村级小学、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村级便民服务大厅等结合起来建设、管理和开展活动。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建在村(居)委会、社区内的农家书屋搬到村级小学、人口密集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实现资源整合,提高书屋的利用率和综合效能。 
  (三)落实岗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个”等相关要求,积极探索聘请附近退休老教师、残疾人和常年住校老师担任管理员等措施办法,力争配齐配强农家书屋管理人员,提升服务效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