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10:54:0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民建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曲靖乡村旅游点主要围绕城镇郊区、景区沿边、交通沿线、少数民族地区分布,已涵盖全市广大农村地区,逐步形成了农家乐、地域风情文化和旅游农业开发三种基本成熟的乡村旅游模式。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36个,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旅游小镇6个,省级特色旅游村13个,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8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8个,省级旅游扶贫村6个,省级精品庄园11个,省级休闲农业企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8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9个,市级精品庄园23个,市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9个,市级休闲农业企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19个,农家乐725家。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未形成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合力。对乡村旅游的特点和规律认识不足,在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时忽视自然生态和“乡土味道”,对许多值得挖掘和开发的民风民俗、乡村特色、自然风光等保护开发不够。
  (二)规划不到位,乡村旅游呈现散、小、弱状态。乡村旅游景点大多由当地农民或外来投资者自发组织和投资建设,发展模式单一、点小面散、布局不够合理,还停留在低层次发展阶段。乡村住宿、农事体验、田园观光、民间文艺展演、民间工艺品展示、销售购物等系列旅游产品缺乏设计和打造,无法满足游客多样化需要。
  (三)文化资源挖掘不到位,“乡土味道”不浓。旅游产品缺少文化内涵,旅游活动多限于观光、垂钓、棋牌、就餐、采摘等基础性休闲体验,地域特色不鲜明。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农业旅游资源的挖掘不够,缺乏对乡土文化、民风民俗的展示,未形成高层次、高品位的复合型产品。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市人民政府将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乡村旅游开发中邀请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科学规划,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做到有序开发、重点突出、彰显特色,形成旅游与农业、文化、扶贫、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
  (二)强化配套建设,推进乡村旅游的硬件建设。以“十景百村”融合发展示范区工程为载体,加强项目整合,实现退耕还林、环境保护、异地搬迁、特色民族村寨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整合注入,以景区设施人性化、专业化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三)强化文化内涵,保持乡村旅游的“乡土气息”。把文化作为乡村旅游的灵魂和精髓,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田园文化、休闲度假文化和饮食文化内涵,突出乡村旅游的文化特色和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注重传统建筑、传统村落的保护,保持景区的自然原貌和青山绿水,维持自然农业景观和水域渠道原貌,注重传统制作工艺与乡村旅游的结合,打造乡村旅游新的文化依托,实现传承、保护传统技艺和满足游客体验需要的双重目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