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4:46:4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7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74号),逐项对照,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涉及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依托“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及时更新曲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力清单,实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及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制作并公开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使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可通过局门户网站和网上审批大厅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含划入的人民防空职责)共346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通过省级管理平台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房地产业是一个高度综合性和高度关联度的行业,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涉及规划、建设、商品房预售、产权登记、交易、房屋测绘等方方面面。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鼓励和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协同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组织开展,以“魅力曲靖,宜居家园”为主题的第十七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舆论正面引导,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提供房产交易、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业务咨询2.5万余人次,发放住房保障宣传材料4000余份,发放问卷调查表5000余份,对曲靖房地产业进行了很好的宣传。
(三)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及时督促保投公司、城改办、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及时指导各地做好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二是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卡或宣传手册,确保危房改造农户知晓政策;要求各乡镇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乡、镇、村负责不同阶段信息和结果公开;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管理制度,实现资金分配公开;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实现结果公开。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照相关规定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已于8月份及时在局网站公布财务支出情况。
(六)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重大政策出台发布前,要做好宣传预案;政策公开发布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微博上对外宣传。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还通过举办听证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方关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照预案,快速反应,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主动加强与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7月3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是曲靖市自2016年3月1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提案97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网站发布信息1853条,全年访问量71000人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0余条,有效回复网友提问110余条。
三、存在问题
(一)网上公开的版块不统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公开渠道——局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已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但涉及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房地产监管、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等需要公开的信息较多且分属不同科室、局属单位,在网站上公开时,未统一到政务公开专栏下,而是分别在各自管理的版块下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不足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近年来,不管是市委、市政府,还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多,导致工作人员把握不好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使得在主动公开信息与否上举棋不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部署。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加强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科室)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市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严格上报公开程序
为确保政务信息投报规范化进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对信息上报工作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局机关各科、局属各单位撰写的信息稿件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信息员整理修改后报局办公室主任、局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全局信息上报工作均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公开,坚决防止出现越级上报的情况发生。
(三)加大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公开力度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三是进一步做好供水、公交等服务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使出行更加方便高效。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完善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并抓好实施。建立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申请渠道。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7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5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6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书 25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4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5
1.按时办结数 2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79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
员数)
 
 
员)
5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
单位负责人:                       审 核 人:袁培华
填  报  人:查成鹏                  联系电话:3219992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