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14:57:5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纪爱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整治的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了《曲靖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曲靖市农村人居环境2018—2020年行动方案》等,全面部署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45座,覆盖率达85.6%;新建乡(镇)垃圾处理设施2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新建农村公厕4575座,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比例达40.2%。
  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是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和传统节庆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及党员带动,以签订承诺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活动等形式,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二是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曲靖市推进农村村容村貌整治的扶持,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同时,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管控、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古树名木保护、公共设施管护、推动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充分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引导农民群众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县、乡、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分别按人口比例和户头比例配齐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和保洁员队伍,建立村庄环境卫生定期清扫保洁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采取“政府补一点、自己出一点”的办法,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