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14:41:3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刘华丽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学前教育的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存在幼儿园数量相对不足、办园不规范、教育质量不高、布局不够合理、城乡差距明显等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曲靖中心城区和县城“入园难”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来看,全市现有幼儿园129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9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59所,一般性民办幼儿园242所,民办幼儿园占比77.18%。全市一级一等示范公办幼儿园共8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较低。民办幼儿园数量多、监管难、隐患大,多数民办幼儿园规模不大、条件较差、师资不足,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0所,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力争达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加速推进公办幼儿园、一村一幼、班改幼项目建设。《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曲政发〔2012〕96号)对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列入中央和省级新建项目的乡镇(街道)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的标准,中央、省级每平方米补助1040元、市级财政每平方米配套168元、县级及其他每平方米配套392元;对未列入中央和省级新建项目的乡镇(街道)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市级财政按每班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施一村一幼、班改幼项目补助标准为本州市新建扩建项目补助标准的80%。2016年已建成幼儿园53所、2017年已建成幼儿园87所、2018年新建幼儿园120所,2019年全市将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在全市乡镇中(除部分中心城区街道),全部安排实施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计划2019年年内可全部实施完成。我们将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年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全面贯彻《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关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的规定,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是推进“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建设。通过实施国家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等项目,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逐年创建一所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四是切实做好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自2019年2月起,市教育体育局认真组织实施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幼儿园行政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从严规范办园许可工作。在全面排查无证园工作中,全市共计23所民办无证园,其中拟予以取缔的有11所,要求整改规范后重新颁发办学许可证的10所,正在办理许可证的2所。五是创新幼儿园管理模式。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示范性幼儿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委托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幼儿园,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民办幼儿园辐射拓展,不断扩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农村幼儿园由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六是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完善优质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民办幼儿园制度。实施民办骨干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带动提升民办园办园水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