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10:32:3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杨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基本情况
  目前,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师宗县、会泽县、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暂无建筑垃圾消纳场;马龙区现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一处,位于马龙区小寨工业园区旁,占地面积约3.9万平方米,地形平均高差约19米,可堆放建筑垃圾74万余立方米;宣威市于2018年6月在宣威城区国电西山灰场设置一座建筑垃圾堆放场,共投资20万元,现已完成了场地平整,可以接纳建筑垃圾,并进行简单的集中堆放处置。罗平县在腊山街道以龙岗野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建设了一座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占地面积约15亩,容量约15万立方米,现已使用容量约10万立方米,剩余容量约5万立方米。富源县在县城规划区计划建设建筑垃圾堆放场3处,分别位于中安街道清溪社区外马房冲村民小组、后所镇外后所村委会马场口村和胜境街道迆山口村和滑石板村交界处。目前,富源县天恒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3日在距离富源县城6公里处中安街道清溪社区外马房冲村民小组建成建筑垃圾处置回收场,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能容纳建筑垃圾约100万立方米,现已开始运营;另外两个堆放场正在建设中。
  二、建筑垃圾运处情况
  目前,因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滞后,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就近利用原则,用于周边乡村道路建设地基铺垫或建筑工地、废弃鱼塘回填等。单位或个人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建设单位、个人在申办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时必须找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并有消纳场地管理方或所有人的接收意见、签章,再做出审核决定并发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证件,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审核内容在规定时限、路段运输。但是,市民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意识淡薄,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工作。市城管局于8月份下达了“关于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工作。目前,麒麟区振辉建筑垃圾消纳场预备投资8000万元,在麒麟区三宝街道温泉社区半架山建设占地约110亩,配置3条—4条处理能力200万吨/年的建筑固体垃圾处置线,解决麒麟中心城区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理问题。沾益区已按照要求对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了选址,地点为花山街道新排社区,面积约260亩,现已通过区规委会讨论;目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马龙区将采取压实、加固措施,进一步完善小寨工业园区旁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富源县春艳渣土处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4日申请在后所镇外后所村委会马场口村新建富源县建筑材料处理场工程,该项目计划建设期限为3年,计划总投资3678.98万元,建设分三期进行,建成后可消纳城镇建筑土方66万立方米。云南建兴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申请在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村和滑石板村交界处新建富源县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清运及回收项目,该项目计划建设期限为2年,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可消纳城镇建筑土方6000万立方米。
  (二)源头管控,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现场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建筑材料的回收再利用率,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减少材料浪费,从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监管检查力度,查处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对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堆放、利用等处置活动,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三是加强巡查力度,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乱倒、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运用数字化管理,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数字城管监管范围,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坚持精细化管理和长效管理。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