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14:5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9〕13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自2016年设立以来,对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还本付息工作,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有效规避政府信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政府信用的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做好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还本付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规范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压实还款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严格履行还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还本付息。要建立市旅游基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还款保障计划,提前安排还款资金,建立还款准备机制,确保不出现逾期情况,影响政府信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曲靖银保监分局、兴业银行曲靖分行要加强配合,每季度组织对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涉及项目进行排查,对出现闲置资金和严重违背《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项目,应及时收回资金,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行安排资金用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体育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各用款单位项目推进的督促和指导,曲靖银保监分局要加强对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效应充分发挥。

四、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一旦发生逾期还本付息以及其他违规使用基金的情况,将依据《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同时,由曲靖市财政局通过代扣方式对各县(市、区)财政资金扣款用于支付旅游基金利息或本金。

附件:

1.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2019年—2020年还本明细表

2.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2019年—2020年还息明细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

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

2019年—2020年还本明细表

备注:具体付息金额以银行通知为准。

附件2

曲靖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

2019年—2020年还息明细表

备注备注:具体付息金额以银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