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14:4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18〕36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国务院将于近期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大督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大督查迎检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董保同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中华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年  丰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晓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聂  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世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世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太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钟  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毛建桥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赵  松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                

                    主任

            吴晓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玉峰  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徐兴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  玲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兴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光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蔡六良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正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邹开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雅娟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段惠萍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二、职能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推动;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有效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毛建桥兼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松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晓青兼任,成员为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和有关科室。

三、工作职责分工

国务院将在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于2018年8月下旬派出督查组,按照“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的设计进行实地督查。“1”是综合督查,主要督查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及涉及地方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情况;“5”是专题督查,主要督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5个方面;“地方特色”主要督查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方面情况;“营商环境调查”主要督查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7项指标。按照督查任务要求,涉及我市的具体工作共91项,具体分解如下:

(一)牵头领导:杨中华

      责任领导:李玉峰

责任科室:秘书二科

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市金融办负责)

2.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市金融办牵头,曲靖银监分局、人行曲靖中心支行配合)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4.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5.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6.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7.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8.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9.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市税务局负责)

10.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编办负责)

11.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府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市委编办牵头)

12.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市委编办负责)

13.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4.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5.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6.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17.国务院部署的2018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18.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19.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0.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减低情况。(曲靖银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人行曲靖中心支行配合)

21.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教育等服务供给情况。(市教育局负责)

22.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油气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3.“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4.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5.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教育等领域开放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6.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曲靖银监分局牵头,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配合)

27.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市教育局负责)

2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

29.地方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市统计局负责)

30.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方面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1. 继续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7项指标对营商环节进行调查评价。(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分别负责)

(二)牵头领导:年  丰

      责任领导:吴晓青

责任科室:秘书九科

工作内容:

1. 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市科技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2.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市科技局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4.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市科技局负责)

6.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市科技局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7.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民航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市民航发展管理局负责)

(三)牵头领导:袁晓瑭

责任领导:唐  玲

责任科室:秘书六科

工作内容:

1.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体育局分别负责)

2.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情况。(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3.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牵头领导:聂  涛

责任领导:张兴聪

责任科室:秘书八科

工作内容:

1.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减低物流成本情况。(市交警支队牵头)

2.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市交警支队负责)

(五)牵头领导:陈世禹

责任领导:蔡六良

责任科室:秘书七科

工作内容:

1.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3.改善农村供水等基础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市商务局牵头)

5.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8.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9.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

10.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情况。(市商务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11.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市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3.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580万套任务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14.继续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水报装”等7项指标对营商环节进行调查评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15.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牵头领导:罗世雄

责任领导:徐兴朝

责任科室:秘书五科

工作内容:

1.落实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市扶贫办负责)

3.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市农业局、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市商务局)

4.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情况。(市委政研室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5.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情况。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养老等领域开放情况。(市老龄办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6.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市民政局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市民政局负责)

(七)牵头领导:黄太文

责任领导:赵  松

责任科室:秘书三科

工作内容:

1.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4.推进货车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减低物流成本情况。(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市交警支队)

5.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

(八)牵头领导:钟   玉

责任领导:黄光耀

责任科室:秘书四科

工作内容:

1.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市煤炭工业局负责)

2.改善农村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4.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5.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6.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7.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府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市工商局配合市委编办)

9.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市工商局负责)

10.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市工商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11.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情况。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12.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13.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14.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15.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市发展改革委)

16.继续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企业开办”“用电报装”等7项指标对营商环节进行调查评价。(市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别负责)

17.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曲靖银监分局)

(九)牵头领导:毛建桥

责任领导:吴晓青、周  洲

责任科室:督查一科、行政效能监察科

工作内容:

1.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市监委负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3.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4.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转办问题整改情况,对人民群众、企业或有关方面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国务院大督查的重要性。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格细致、一丝不苟的态度抓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准备工作。从2018年7月20日—8月15日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求,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以做好此次国务院大督查的迎检工作为契机,有力推动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二)压实责任,合力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次国务院大督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的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对找本次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的六个方面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地本行业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逐一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高效、标准、规范、专业”的要求,以主动担当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补短板、补漏项、抓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要统筹协调好所牵头工作的开展,及时召集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抓好整改。同时,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痕迹管理,完善工作档案资料,以实绩实效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沟通,配合部门要积极对接,齐心协力开展好有关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限时报送,强化宣传。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内容,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8〕46号)要求时限,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应秘书科,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本次国务院大督查为广大群众开辟了4种参与“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要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营造氛围,市级及各县(市、区)主流媒体、各级政府网站、各类政务APP和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办事大厅等单位要开辟宣传渠道,及时进行宣传推广,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