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28条措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8 09:1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18〕1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有效投资为主抓手,以项目建设为经济工作主战场,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市级筹措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亿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规范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落实前期工作经费集中使用、滚动回收机制,采取季度评审等方式对获取补助的前期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前期项目迅速落地、快速见效。充实完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储备的下一年度接续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20%。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服务,争取全市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专项规划;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提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确保2018年内全面开工。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月底前拨付60%以上,9月底前拨付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凡未按时限达到进度的,财政部门将未达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级财政。2018年第3季度对省、市预算内基建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不好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用于奖励投资完成情况好而又缺资金的地区推进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狠抓投资结构优化。突出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以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为重点大幅提升工业投资,力争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2%以上,制造业投资占产业投资比重达34%以上,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占比较上年分别增长2个百分点。加快“五网”、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卫生补短板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650亿元。年内各渠道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再保新开工的顺序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严惩“开工即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三)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实质性倾斜支持,2018年全市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不低于30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提高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比例,积极争取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争取高速公路和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的支持。做好PPP项目的更新、发布,及时将优质项目向社会资本推介,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交通电信等重点领域投资建设。盘活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出让部分优质资产,出让所得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外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口径外债管理框架下,通过商业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对我市境外商业贷款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积极协调落实省级财政对转贷费用给予50%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政策。加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力度,加强与省属科研及国际交流合作机构合作,推动一批国外主权贷款项目实施。(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四)做好项目招商及引资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总体部署,紧扣六大重点产业和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规划,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编制详细的产业招商“路线图”“施工图”,强化产业链招商,成立若干产业招商专班,高频次开展精准招商,建立健全招商项目链。强化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组建川渝招商分局,拓展中介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对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个包保推进组、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市级重点签约项目履约率达70%以上,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达50%以上。(市招商合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五)抓实重点项目落地见效。集中力量抓好省“四个一百”、市“六个一百”重点项目,以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扶贫发展基金、南博会签约项目尤其是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工落地、推进建设工作,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落地推进工作小组,集中研究部署、解决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土地、林地、规划、财税、基础设施配套等有关政策,优先保障项目用水、用电、道路等要素,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设。根据投资项目支撑不足、招商项目落地率低、供地环评规划审批难等问题,列出重点问题清单提交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推动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当年竣工项目达产率、新建项目开工率、续建项目竣工率、前期工作项目转化率。做好与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三个一百”重点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推动三宝至清水、召夸至泸西、富源至兴义、寻甸至沾益、罗平至八大河、宣威至威宁高速公路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宣威支线机场和会泽、罗平、沾益通用机场,做好渝昆高铁、南昆铁路扩能改造、师宗至文山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资金计划下达2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原则上当年须完成投资60%以上。实行重点项目“一月一观摩”制度,年底评选出3个“项目建设优秀县”和“年度十佳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六)完善投资管理政策。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省级有效衔接的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对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一律并联审批、快审快办,办理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再压缩一半。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研究出台全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针对责任主体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以工业突破带动经济加速发展

(七)有效提升工业投资。制定实施全市工业振兴计划。开展烟草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拓展烟草市场,发展卷烟配套产业,巩固“两烟”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以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方向和切入点,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编制公布全市2018年工业重点技改项目名录,组织实施总投资不低于40亿元的50个重大技改项目。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工作,争取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补助。协调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工业投资考核奖惩,季度工业投资增速排名全市后3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须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八)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认真打好“绿色能源牌”,着力发展硅材及硅电子、铝基新材料等产业,协调争取更多产能指标,落实专项用电价格,推动云芯硅材扩能技改、晶龙电子材料、万里扬300万台汽车变速器零部件等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制定完善绿色能源产业项目招商方案,引进落地一批新项目,推进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统筹工业互联网、工业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云智能化应用,积极建设曲靖工业云平台,提供“端、网、云”智能连接应用。及时衔接省级烟草、有色等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转型升级改造及城市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市招商合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产办、市文化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曲靖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九)持续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路径加紧市场主体培育。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金融、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以上。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或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十)优先采购本市工业产品。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同时将市直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使用本市工业产品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奖励,提高全市公路、水利、管道、易地扶贫搬迁、市政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本地产品使用率,2018年4月底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本地工业产品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商务局、曲靖供电局、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十一)精准调度工业运行。健全市、县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持企业加快释放产能。与省级配套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区域进行动态管理,逐个项目跟踪指导,逐月通报进展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梳理对全市稳增长影响较大的50户重点工业企业,密切关注其生产运营情况,“一户一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三、促消扩贸稳定现代服务业发展

(十二)继续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持续推进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商贸流通新增长点,对市内省级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奖补标准的,予以协调落实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对确定为省级物流产业园的物流园区,予以协调落实省级用地政策,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物流园区,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年度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县级物流集散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小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每建成一条特色街、专业街、商业步行街,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积极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全面完成曲靖商业银行引进战投增资扩股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入曲行动,引进1个外资金融机构协调落实省级一次性奖励资金500万元,1个内资金融机构协调落实省级一次性奖励资金400万元,1个合资金融机构协调落实省级一次性奖励资金300万元。(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局负责)

(十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购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消费。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推动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促进旅游消费,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海外促销活动,积极举办和参与国内旅游推介会。促进体育消费,制定实施曲靖市户外运动发展纲要,全市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低收费或者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社会开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十四)实施联网直报文化企业倍增计划。打造文化曲靖、南中磐石等文化精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和促进带动作用,对有规模、带动性较强、发展前景和社会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文化经济带、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园区)等,给予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和奖励等支持,确保每个县(市、区)新增2家以上联网直报文化企业。(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化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十五)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在协调落实省级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政策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对本地农产品单品网上年度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代运营机构,通过平台实现出口结算的,每出口1美元补助0.02元人民币,最高补助50万元人民币。(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六)大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认真执行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降成本政策措施企业知晓度达到100%,力争2018年全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70亿元以上。依法依规征收、减免税款,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省级关于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政策。与省级配套建设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搭建“诚信金融服务网”(同步开发专用微信公众号),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常态化、多元化、全程式、综合性大型投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底前开展降成本专项督查,配合省级做好75条降成本措施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加紧培育高新技术市场主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协调落实省级奖补政策基础上,对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市级财政每户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通过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国家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市内企业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用于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在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积极协调落实省级按照项目主体设备(包括技术、软件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政策。(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十八)帮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鼓励全市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投资。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劳务培训机构主动与外派公司对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扩大对外劳务输出规模。在协调落实省级对“走出去”企业保费和资源回运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走出去”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资源回运费、前期费用、国际市场开拓和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等补助支持,并根据对外劳务合作情况适度增加对外劳务合作发展专项资金。 落实国家、省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建设,在协调落实省级财政稳增长奖励资金基础上,落实市级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奖励补贴政策,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协调争取出口退税指标,加大出口退税力度,优化出口货物退(免)税网上申报,降低退税成本,保证全市出口商品足额退税。(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五、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十九)优化空间布局。以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城乡融合发展,突出城乡特色为引导、地域文化为灵魂,构建以珠江源大城市为核心、县域为重点、小城镇为骨干、中心村为补充的城镇体系。紧扣马龙撤县设区、曲靖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契机,加快形成中心城区“三个行政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发展格局。不断统筹完善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麒沾马核心区带动作用,鼓励支持麒沾马在户籍、教育、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在重点项目、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招商引资、融资增信、产业扶持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实施麒沾马同城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麒马大道等4条同城化主干道建设。鼓励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向麒沾马集聚,确保麒沾马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招商合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二十)优化调整产业格局。强力推进“一核三片多点”产业布局,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打造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积极做好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省级产业发展基金在曲设立子基金或投资曲靖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研究财政融资政策,加快市级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步伐,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工作规则和会议、协调、咨询、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建立“六大重点产业”主抓部门、县(市、区)、园区联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县(市、区)、园区抓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库建设,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按照全产业链思路,建立项目库,发布工程包,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和集聚招商,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2018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倒逼重点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产办、市招商合作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一)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全完善特色小镇通报、会商、督导、考核机制。用足用好省级预留特色小城镇用地指标。2018年全市每个特色小镇必须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凡投资主体不落实、投资完成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予以淘汰。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用好政策窗口期。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比例达50%以上,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争取省级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协调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确保县城建成区公厕数量提高到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二)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8月底前研究制定曲靖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争取一批乡镇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级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创汇、品牌建设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壮大。加快培育“一县一业”,按照“科研+种养殖+深加工+流通”的全产业链理念,推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模式,全力打好“绿色食品牌”,推动马铃薯、生猪、蔬菜、蓝莓及猕猴桃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农村土地3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三)全力打好“三大战役”。落实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细落地。实施新一轮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成功培育一批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集中政策资源重点培育10户左右成长型中小企业及4户以上民营“小巨人”企业打造行业标杆,协调落实省级关于园区企业员工就业培训及提供的实际就业岗位给予补贴的政策。围绕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三个10强”考评办法,落实配套政策,鼓励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县、市、区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试点中先行先试。推动园区集约发展,完成所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7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六、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动力

(二十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9条措施的意见》(曲政发〔2017〕85号)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让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推进“证照分离”“证照同办”改革,逐步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推动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由一个部门集中办理。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真正做到横向并联、纵向贯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转变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有关部门以标准化清单形式明确项目的准入条件,推行以事前准入标准承诺代替审批的企业承诺制。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健全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体制机制,设立为企业家服务的专门团队,重点解决企业家生活、子女就学、投资及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五)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加快推进驻曲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六)强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强化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促进金融回归本源,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规范整合和转型,做强做优政府投融资平台,不断壮大规模和实力,突破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在融资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投融资功能。创新企业贷款抵押物方式、范围等,知识产权、药品文号等可作为抵押物。调整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匹配度,减少“短贷长用”的现象。扩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市场但缺资金的企业或优质产能企业进行封闭式贷款支持。支持实体企业上市(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由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上市前期手续。积极鼓励非国有资本采取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上市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民间投资主体可用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七)大力引导创业创新。制定出台全市进一步支持“双创”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协调落实省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及引进、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实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制造业中心建立、“双创”平台建设、微型企业培育等奖补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通过省级和国家级认定的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财政分别给予6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市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众创空间建设总体布局和与重点产业结合紧密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对通过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及其他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市级财政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创新型人才服务中心,采取“候鸟型”等方式引进人才,对经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条件改善、重大项目合作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前期准备工作。组建工业人才智库,加强本地企业家培养,采取订单式、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七、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十八)强化宣传解读及督查落实。市直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或细则,增强操作性;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全社会最大广度、最大纵深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既要确保经济增速,更要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市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投资、工业、财税3大指标主要领导负责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各季度平稳增长,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活力和韧劲。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市直各部门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适时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发现、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