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十六)

2018-06-28 09:40:00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6月21日和6月26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9件举报案件,已办结 9件(其中四件举报案件的举报内容相同)。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一】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十八里凉山村,村里建有洗煤厂(举报者没有提供名字)下雨时外流的水是黑的,影响了村民的饮用水,村里的小桥被垃圾堵住了,水流出来把农民的田地淹了,曾找县环境保护局反映过,未解决此事,希望督察组帮助解决。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曲靖市富源县十八里凉山村,村里建有洗煤厂下雨时外流的水是黑的”的情况基本属实。据调查,曲靖市富源县“十八里凉山村”实为十八连山镇腊甲村委会上落雨村,该村区域有一个洗煤厂为中宇洗煤厂,建设地点为上落雨村上方600米距离处,洗煤厂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取得批复,但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中宇洗煤厂面源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雨量大时的确有煤泥被雨水冲刷流淌入下方上落雨村,存在污染水环境的现象。调查还发现村庄饮用水源上方1公里处有一郭浩煤炭转运货场,货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违法企业。检查发现该货场面源污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雨季时一部分污水外流至旁边公路,一部分泄漏至货场下方落洞内。

2.“影响了村民的饮用水”情况,不属实。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ⅱ类水体水质标准,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3.“村里的一座小桥被垃圾堵住了”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发现村民反映的小桥是距 村子2公里左右的落作桥,该桥为危桥,现场检查时无垃圾堵塞河流的现象。

4.“水流出来把农民的田地淹了”情况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时能看出河流两边田地被水淹没过的痕迹,主要原因是雨季雨量过大,河水上涨至两边田地,将农民田地淹没。
5.“曾找县环保局反映过,未解决此事”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调查,富源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16日、17日,两次接到举报,并派人到实地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发现中宇洗煤厂面源污水处理系统不完善,已现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在现场监察记录提出相关环保要求。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1.十八连山镇已对中宇洗煤厂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洗煤厂采用篷布遮盖煤堆,避免扬尘及雨水冲淋造成的污染,并在排水口设置拦截沟,防止污水溢流出厂区外。目前,中宇洗煤厂现已按照要求整改结束。此外,十八连山镇要求中宇洗煤厂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富源县环保局下达《富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富源县环保局依法对中宇洗煤厂立案查处,将对中宇洗煤厂未验先投、面源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雨季污水处理要求,予以行政处罚。

3.十八连山镇及时责成郭浩货场将厂区内堆存的所有煤产品清理运出,并采取复垦复绿措施,将占用土地恢复原貌。目前,郭浩货场现已停业,厂区内堆存的所有煤堆均已清理,十八连山镇将对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其将占用的土地恢复原貌。

(三)下步工作

1.富源县环保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十八连山镇中宇洗煤厂完善环境保护“三同时”,涉及水、气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企业自主验收,涉及噪声、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富源县环保局验收。(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整改时限:2018年9月27日)

2.由十八连山镇加强属地监管,县环境保护局加大现场监察执法力度,防止郭浩货场违法建设和经营的行为死灰复燃,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长期整改,责任单位:十八连山镇、县环境保护局)

【案件二】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沙冲见村,羊场煤矿(下设洗煤、电厂、三大井口三个点)煤矸石堆放在村里约300米高,离住户10米。煤矸石堆场较危险,下雨时周边河道污染严重,随时随地可能滑坡,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沙冲见村,羊场煤矿(下设洗煤、电厂、三大井口三个点)煤矸石堆放在村里约300米高,离住户10米”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实,举报所反应的“沙冲见村”实为“沙背冲村”。羊场煤矿于1958年8月建设,60年代初羊场煤矿配套建设一座年产60万吨洗煤厂。70年代建设一座坑口电站,80年代中后期改扩建,因坑口电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于2010年11月份关闭,90年代初期建有一座黄磷厂,2009年关闭。曲古都矿井因资源枯竭于1994年关闭,根据国家去产能政策要求,杨家矿井和沙背冲矿井于2016年10月31日关闭。现羊场煤矿有一生产矿井得马矿井和一座洗煤厂。羊场煤矿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得马矿井有采矿许可证,曲古都矿井、杨家矿井、沙背冲矿井三个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因该三个矿井关闭已注销。

1958年建矿时共有三个矿井,分别为杨家矿井、曲古都矿井、沙背冲矿井。根据建设需要,羊场煤矿配套建有4个矸石堆场,分别为:杨家井矸石堆场,曲古都矿井矸石堆场,沙背冲矿井矸石堆场,电厂矸石堆场(电厂、洗煤厂合用一座矸石山堆场)。电厂锅炉渣、洗煤厂煤矸石堆存于电厂矸石山,电厂矸石山距沙背冲村最近住户20米。其中:

杨家矿井矸石堆场:该堆场占地面积162亩、高270米,矸石堆存量250m³,该堆场旁边60米处有一山洪沟,没有看到防扬尘、防雨水、防流失“三防”环保设施,有少量矸石被雨水冲刷进入该山洪沟,堆场南边200米处有零散住户,由于矿井关停,堆场停止使用时间较长,堆场表面已长草,植被覆盖面积约28000平方米。

曲古都矿井矸石堆场:该堆场占地面积约6亩、高约20米,堆存量约3万m³,矿井关闭后羊场煤矿对该堆场栽种植被进行绿化,植被覆盖面积约1600㎡。

沙背冲矿井矸石堆场:该堆场距沙背冲村约150米左右,占地面积71亩、高50米,堆存量80万m³,羊场煤矿与大松树村委会于2006年4月签订《关于沙背冲矿井矸石山由大松树村委会集中开发利用的协议》,该堆场的矸石现在被振泰矸石砖厂利用,该堆场离沙背冲山洪沟较近,有矸石流失现象。

电厂矸石堆场:该堆场占地300亩、高90米、堆存量600万m³,直线距离距最近住户约20米左右,旁边的沙背冲村有住户120户、360人。该堆场属羊场煤矿洗煤厂和坑口电厂合用,下层为煤矸石,上层为电厂锅炉渣。该堆场由于存在滑坡现象,2008年,宣威市国土局要求治理整改,羊场煤矿对该堆场分台阶治理,用电厂锅炉灰覆盖后在上面植树,现场查看时未被开挖,部分植被长势良好。由于近年煤价上涨,矸石利用价值高,村民断断续续对该堆场进行私自开挖,导致已治理堆场的植被破坏,矸石大面积裸露。

2.“煤矸石堆场较危险,下雨时周边河道污染严重,随时随地可能滑坡”的情况部分属实。

(1)2008年,因村民私自取矸石,洗煤厂排矸场在雨季出现过松动下滑迹象。羊场煤矿采取分台堆放,表层堆放电厂灰渣,在灰渣上植树的方式进行了一定治理。之后未发现有松动迹象。2018年1月3日,沙背冲村民胡某兵、胡某培与羊场镇大松树村委会沙背冲村民小组签订协议,经沙背冲村民小组同意,未经羊场煤矿同意,以排除隐患为名,于2018年3月初开始在洗煤厂排矸场顶部取矸,运往矸石砖厂销售,每吨支付沙背冲村民小组费用5元。2018年5月,羊场煤矿巡查人员发现排矸场有人取用矸石,原有植被被破坏,矸石场堆积平衡关系被打破。5月28日,羊场煤矿请求羊场镇人民政府协助处理村民私自取矸的行为。羊场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并进行制止。

(2)现场核查时,大部分排矸场顶部灰渣已凝结,且被杂草覆盖。从被采挖部分看,排矸场内部矸石不稳固,存在一定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

(3)沙背冲自然村周边无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沙背冲矿井矸石堆场距沙背冲小水沟(季节性冲沟)、最近的村庄(沙背冲自然村)30米左右,羊场煤矿沙背冲井矿尾从60年代开始堆放至2012年,堆场下侧有一条泥土路,泥土路下有4台耕地(约20米左右),耕地下有一条乡村公路(出行兼排水)与村庄相邻,堆场与沙背冲小水沟之间生态自然修复较好,排水正常,检查时未发现水体异常。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宣威市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为2019年12月31日。

1.要求宣威市公安局介入调查,严厉打击涉及煤矸石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要求羊场煤矿在依法取矸过程中,制定专门的取矸作业方案,采取分台、由上至下、从顶部开始剥离的方式,逐步降低排矸场高度。同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取矸作业安全。

3.要求羊场煤矿对矸石场加强监测,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积极与羊场镇人民政府及沙背冲村民小组进行协商,合理解决村民的安全诉求及私自取矸对排矸场的影响。

4.要求羊场煤矿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煤矸石堆场的监管,防止村民私挖矸石。

5.要求羊场煤矿配合安监局、国土局,尽快组织安全、地质灾害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羊场煤矿电厂矸石山对大松树沙背冲村的安全威胁。

6.要求羊场煤矿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矸石处置综合利用方案,变废为宝,对各个堆场进行生态恢复。

宣威市人民政府将根据羊场镇羊场煤矿矸石堆场实际情况,要求相关部门、羊场镇和羊场煤矿共同加强对羊场煤矿矸石堆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三)下步工作

宣威市人民政府将根据羊场镇羊场煤矿矸石堆场实际情况,要求相关部门、羊场镇和羊场煤矿共同加强对羊场煤矿矸石堆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案件三】(四件举报)投诉人反映:云南省陆良县和平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工业废水和违规处置含铬副产品,造成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严重污染。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针对陆良县和平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工业废水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车间内部封闭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有三个收集池,分别是生活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三个收集池总容量为1500立方米。厂区内修建了封闭沟渠,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涌泉水(龙潭水和小麦沟水)通过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水回用于生产和绿化浇灌。丰水期厂区初期雨水和涌泉水(龙潭水和小麦沟水)通过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由于丰水期水量过大,不能回用的部分处理水经公司检测达标后排放。云南省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冷却水车间内封闭循环使用。建设有两个收集池,总容量为1800立方米,其中生产设备(过滤器)洗涤水收集到两个收集池内,经过浓缩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通过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量为600立方米,实际日处理量约400立方米。该公司废水治理设施一天运行24小时,建立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该公司废水治理设施没有闲置情况发生,只有在停电或设备故障时才会有间断性停运现象发生。没有发生过偷排现象。

2.关于反映陆良县和平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含铬副产品的问题。

经现场查实,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办理了《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处置的含铬废物是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固废中心审核批准转移的鞣革剂进行鞣革、再鞣工艺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处理工艺是将水处理污泥作为原料混入生产工序综合利用。
该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有铬渣、铝泥、芒硝,目前该公司的铬渣作为产品预熔型复合造渣剂的原料来综合利用,铝泥用于生产铬铝鞣剂,芒硝暂存在“四防库”内,公司正在申报处置项目。经查实,该公司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存在转运至其他企业和场所处置的情况。

3.关于该公司造成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严重污染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在红矾钠生产线项目建设前,规划地边缘的龙潭和小麦沟就有含铬涌泉水涌出。自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投入生产以后,该公司一直针对含铬涌泉水采取了回收的措施,回收的含铬涌泉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近年来,陆良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含铬涌泉水进行取样监测,浓度呈下降趋势,无迹象表明该公司现有生产过程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造成二次污染。目前,陆良县人民政府为有效解决含铬渗涌水的环境影响问题,已申请国家专项资金,2018年5月9日,陆良县含铬渗涌水收集处理工程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1400立方米/日,预计2018年12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2号铬渣库两侧方有部分彩钢瓦破损,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堆放造成一定隐患;东侧门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库门无有效阻挡,有造成铬渣膨出库外和渗滤液外流的隐患。3号铬渣库东侧门未设置危险废物告知标志牌。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责令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2号铬渣库环境安全隐患,增加铬渣库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陆良县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案件四】投诉人反映:反映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麻黄社区后面一个茶乔厂,使用煤炭,造成污染,特别是所排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天气一热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打了几次市、区环保局电话不起作用,依然照常生产,依然继续排污。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麻黄社区后面一个茶乔厂,使用煤炭,造成污染,特别是所排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天气一热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问题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麻黄社区后面一个茶乔厂”,实为“曲靖开发区金禾精米厂”,该厂位于麒麟区建宁街道麻黄社区,已于2018年6月11日停产,原来生产中存在使用煤炭,日常生产浸泡荞米的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污染情况,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2.关于“打了几次市、区环保局电话不起作用,依然照常生产,依然继续排污”的问题
经核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2日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曲靖开发区金禾精米厂的污染问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建宁街道办事处现场进行了调查,书面要求该厂必须加强管理,生产中水浴除尘设备必须正常运行,未经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2018年6月19日,区环境保护局再次接到市民投诉举报电话,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麻黄社区后面的茶荞厂,同为曲靖开发区金禾精米厂,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2日,麒麟区组织有关实地查看,曲靖开发区金禾精米厂仍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承诺在现有厂址上不再进行生产,现有厂区只作为一个临时性的仓库堆存荞麦,下步将进行搬迁。截至2018年6月26日,该厂已封堵排水口,拆除了连接管道,厂区燃煤已清运完毕、规范堆放了厂区物品。该信访投诉举报件已立行立改。下步加强对曲靖开发区金禾精米厂的监管,确保不再生产。

【案件五】投诉人反映:反映罗平县的十个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土葬问题。二是很多村子过度开垦土地。三是河流污染。四是马街镇每天焚烧垃圾。五是农村环境卫生不乐观。六是雾霾变的严重。七是白腊山违法建筑坟地。八是修理厂的废旧机油、汽柴油污染。九是转基因蔬菜、粮食的危害。十是土地占用、浪费严重。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土葬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目前,我县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印发了《罗平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罗发〔2016〕30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政办发〔2016〕126号)等文件,在火葬区划方案还未正式公告实施前,除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火化外,一般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暂实行土葬。2017年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殡葬改革工作专题询问会,殡葬改革工作加快,进一步完善我县的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工作体制机制,围绕殡葬改革政策、推进方式、应急处置、殡葬管理、殡葬行政执法、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及办理、殡仪馆管理方式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座谈,充分做好全面推进火葬的准备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待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建成,火葬区正式公告后,在火葬区范围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一律进入公墓安葬,禁止向应当实行火化的遗体提供土葬用地。同时还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民丧葬行为。

2、很多村子过度开垦土地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罗平县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针对毁林开荒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对毁林开垦保持高压态势。2014年至2018年前半年,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对毁林开垦办理案件17起,收回林地22122382m2。近年来,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大量农田无人耕作,出现退耕还林和农田抛荒现象,过度毁林开荒开垦土地这一问题不明显。

3.河流污染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罗平县境内河流众多,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境内主要河流黄泥河、九龙河、喜旧溪河、块择河、多依河、清水河等,还有众多上述河流的支流。为掌握罗平县地表水水质状况,罗平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上述主要河流断面均定期开展监测,根据近三年来监测数据显示,罗平县主要河流均稳定达到水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通过实施罗平县万峰湖流域沿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开展了70余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置工程建设,农村垃圾清运、处置及处理设施全覆盖,对河流水质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全县有154 个行政村,要全面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置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县域局部地方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水体污染。主要是流经麒麟区、富源县及我县境内的桃源小河受上游麒麟区、富源县及我县境内煤矿采矿和洗矸厂污染,河流水质有所下降。针对富乐镇的桃源小河污染问题,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桃源小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桃源桃源小河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由交通、水务、工信、煤炭、环保、富乐镇等相关部门按照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的原则,对桃源小河进行了全面整治。罗平县环保局对我县境内桃源小河周边的11家洗矸厂下达停产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有9家完成污染治理整改并通过验收,正在加紧协调麒麟区、富源县共同开展流域治理,力争尽快改善桃源小河水质。

4.关于马街镇每天焚烧垃圾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属实。罗平县智慧垃圾代运中心将垃圾清运至苦桃凹堆放,堆放点存在零星冒烟现象,有焚烧痕迹,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罗平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联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万元,并责令该中心立即扑灭垃圾冒烟点,及时消除隐患。

5.关于农村环境卫生不乐观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2016年以来,罗平县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年行动。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理制度,建立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配齐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在154个行政村设置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配齐了农村清扫保洁员,“常抓长管”机制全面建立。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处理,着力解决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环境脏乱差突出的问题,投资9047.8万元,建设垃圾热解炉27座、垃圾中转站4座,购置垃圾清运车辆98台,垃圾箱3387个,配备2392个垃圾清运、保洁人员。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和清扫保洁人员的全覆盖。全县除城区外131个行政村1080个自然村均建立了村级保洁制度、保洁标准和村规民约,全面实施人均每年12元的垃圾清运费收取制度,县财政按1:1补助,由乡镇统筹使用,每季度对乡镇开展一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经费。村庄污水治理有效推进,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少数村寨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村民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严重性和整治工作的迫切性认识不足,还未形成自觉,主动性较差。

下步工作中,罗平县将加大工作力度,督查力度,加快推进“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管理,全面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以良好的人居环境助力“生态活力宜居宜业健康幸福新罗平”建设。

6.关于雾霾变的严重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根据罗平县城主城区于2015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六参数大气自动站监测结果统计,2015至2017年罗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5.35%、95.54%和97.25%,这说明了罗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不仅达到上级下达的95%环境指标,而且还趋于改善,罗平县工业企业较少,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但罗平的pm2.5几乎在10-40之间。因此,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7.关于白腊山违法建筑坟地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属实。白腊山违法建坟地案件涉及罗雄街道勒泥朵耙齿山,老小寺面前。案发后,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对当事人作了立案,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罗平县人民法院作了刑事判决。经林业局调查,破坏林地已经修复。被毁林地根据耙齿山岩石裸露,土层薄,土地条件差的实际,对山下台状地块进行植被修复;对老小寺前面被毁林地实施植树造林,树木已长至1.5米。

8.关于修理厂的废旧机油、汽柴油污染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23日罗平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县废机油申报过的罗平县恒宇工贸有限公司、罗平县嘉宸汽车修理厂、罗平县永兴汽车城修理厂、罗平县王林轻轿车修理厂、罗平县万达汽车修理厂等5家修车厂进行了重点现场监察。其中:罗平县王林轻轿车修理厂已停业关闭,现场未发现废机油污染问题;罗平县嘉宸汽车修理厂、罗平县永兴汽车城修理厂、罗平县恒宇工贸有限公司3家修理厂已建设废机油防护措施,现场虽未发现废机油污染问题,但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罗平县万达汽车修理厂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废机油用5只汽油桶和1只塑料桶露天贮存在厂南面围墙旁,有少量废机油泼洒流失在地面上随雨水排入外环境,存在一定污染问题,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罗平县环保局当天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清理泼洒在地面的废机油,减少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于2018年7月底以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完成废机油管理的整改工作。同时,将对少量废机油泼洒流失在地面上随雨水排入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下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汽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规范废旧机油管理。

9.关于“转基因蔬菜、粮食的危害”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加强对转基因粮油作物种子的监管,历来是我县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截至目前,我县不存在有生产、经营和种植转基因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的情况。

10.关于土地占用、浪费严重的问题办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经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我县近年来不存在”土地占用,浪费严重”的现象。我县在土地供应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规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自2017年6月,罗平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村庄、地质灾害搬迁村庄和工矿废弃地等情况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在阿岗镇、马街镇和九龙街道先行开展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规模共73.2412公顷,可新增农用地73.2412公顷,其中耕地50.0781公顷。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全县1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用地面积18.7092公顷。

(二)下步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生态文明创建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接受社会监督,确实履职,严肃从重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

【案件六】投诉人反映: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青龙村委会黑冲煤矿的违法行为:(一)煤矿矿道下穿黑冲村庄,地面多处出现裂缝,部分房屋开裂甚至成危房。(二)煤矿多年开采导致地表水全部枯竭。(三)煤矿生产的污水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四)噪声污染、24小时扰民。(五)煤矿长期占有乡村道路。(六)煤矿占用大量基本农田。(七)违法开采,该煤矿以采代建,非法生产,晚上偷着采煤、运输销售。(八)瞒报安全事故。(九)长期欺霸村庄道路,村民稍有抱怨就言语危险或暗中指使恶人实施殴打。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煤矿矿道下穿黑冲村庄,地面多处出现裂缝,部分房屋开裂甚至成危房”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县煤炭部门查阅图纸资料并实地勘察,黑冲煤矿6万吨/年(现改扩建为30万吨/年,正在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主、副斜井不在黑冲村庄下部,风井井筒下段通过黑冲村庄局部,符合煤矿设计技术规范。经县国土部门、县住建部门实地勘察,地面未勘察到裂缝,所有的房屋都没有因为巷道建设导致危房。

2.“煤矿多年开采导致地表水全部枯竭”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周边居住着青龙村委会黑冲和云塘2个村民小组,2010年2个村民小组实施自流引水工程各1件,雨季水源充沛,旱季供水不足。结合群众饮水实际,2011年实施阿木箐提水工程,现2个村民小组群众能正常饮水。

3.“煤矿生产的污水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黑冲煤矿属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2018年9月20日改扩建到期,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现黑冲煤矿正在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处理站、工业广场规范化建设等环保设施,建设期间产生的工程废水抽至老系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虽然老系统(设计处理800方/天)建设时间长、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但能满足改扩建系统建设期间工程废水(旱季200方/天、雨季300方/天)处理需求,但因老系统工业广场未建设挡墙等防流失设施,同时,新建工业广场建设未完工,雨季工业广场面源污水无法得到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

4.“噪声污染、24小时扰民”的问题。经现场勘察,反映问题属实。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23日,对黑冲煤矿2号风井进行昼夜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面噪声超标,厂区周边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超标。富源县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噪声超标和污水直排行为,于2018年6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黑冲煤矿已安装了老井口风机消音器。

5.“煤矿长期占有乡村道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公路原为人走小路,后经黑冲煤矿出资扩修为煤矿运煤和群众生产生活共用乡村道路。

6.“煤矿占用大量基本农田”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改扩建项目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2013年8月取得开工备案回执,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启动建设,用地位于青龙村委会向荣村民小组羊房边处,占地面积约19亩,土地用途为临时用地;土地实行租用,租金已足额支付到所涉及农户手中。经审查,该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和林地,建设过程中未占用基本农田。

7.“违法开采,该煤矿以采代建,非法生产,晚上偷着采煤、运输销售”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属证照有效取得合法手续的30万吨/年的改扩建矿井,煤矿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建设,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计划2018年9月份进行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煤矿现在已进入三期工程建设阶段。三期工程建设是沿煤层掘进巷道,每天的掘进煤量达200吨左右。为此,煤矿没有以采代建,没有非法开采,举报的问题不存在。

8.“瞒报安全事故”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黑冲煤矿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

9.“长期欺霸村庄道路,村民稍有抱怨就言语危险或暗中指使恶人实施殴打”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群众打架报警案件相关记录,没有接到黑冲煤矿与周边群众因欺霸村庄道路报警案件情况,通过查阅青龙村委会综治办矛盾纠纷调解相关记录,也没有接到类似信访举报情况。

(二)下步工作

1.就黑冲煤矿属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问效。(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大河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2.继续对黑冲煤矿风井风机厂界噪声开展跟踪监测,并依据检查结果,依法解决群众举报的噪声影响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大河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3.继续督促黑冲煤矿完善新老工业广场面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并严格落实技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妥善解决群众举报的污水排放问题。(长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大河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4.依法对黑冲煤矿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严肃追究企业违法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整改时间:2018年7月31日前)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