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十五)

2018-06-27 09:38:00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6月20日和6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次、十八批次4件举报案件,已办结4件(其中三件举报案件的举报内容相同)。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一】(三件举报案件)投诉人反映:师宗县熊毕镇,天生桥村兴隆块村小组,山上的风力发电设备距该村200米左右,噪音大,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为三峡新能源云南师宗发电有限公司在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天生桥村委会新龙块村运行的师宗县程子山风电场第15号风机叶片扫风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的机械噪声。

2.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项目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行后,2015年1月首台风机并网后,居住在15号、19号、20号三台风机附近的村民以风机运行噪声影响其休息、身体健康和损坏房屋为由,多次进入三峡新能源云南师宗发电有限公司升压站、办公室进行吵闹并堵塞进场道路,要求停运并拆除风机,对村民房屋进行搬迁等。2016年12月,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师宗县环境保护局、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师宗县信访局相继接到部分村民反映噪声挠民问题。2017年1月,师宗县人民政府批示由副县长阮如荣牵头,组织召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和雄壁镇政府及受噪声影响村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但因协调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5月14日,受师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云南某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5月14日至16日对投诉反映涉及15号、19号、20号三台风机进行背景值及噪声检测,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15号、19号、20号三台风机附近23家住户噪声值出现超标情况(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一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师宗县环境保护局立即对三峡新能源云南师宗发电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2018年6月7日起立即停止15号、19号和20号三台风机生产运行,该公司已于2018年6月7日起全部停止三台风机运行。为确保工作实效,印制下发《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程子山风电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由师宗县环境保护局责令业主方按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改造完毕后,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运行;二是由师宗县政府领导牵头,县直各部门参与,组织做好雄壁镇新龙块村小组、堵杂村小组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全面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责令三峡新能源云南师宗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加大对风机的检测力度和频率,特别是在大风天气,控制风机在规定转速范围内运行,杜绝其他风机噪声超标现象,确保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四是由县纪委监察委牵头,对在程子山风电场噪声挠民信访投诉中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案件二】投诉人反映:麒麟区南宁路138号,有一家“专家巷”的餐饮店,四周全是居民,油烟很大,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麒麟区南宁路138号 “专家巷”餐饮店实为麒麟区南宁西路138—2号“庄稼汉”餐饮店。该店内共有2个油烟管道,营业时,油烟经排气管道排放到3楼楼顶的简易油烟沉淀池,由于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实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举报人反映内容属实。

2.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1日,“庄稼汉”餐饮店已拆除3楼简易油烟沉淀池,并购买了油烟净化设备,6月22日,该餐饮店对3楼油烟进行了清理。购买的油烟净化设备到位后将及时进行安装。
麒麟区已确定南宁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南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志平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赵宏寅为责任人,督促“庄稼汉”餐饮店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18年7月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确保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得到整改。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