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18-2020年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15:51: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2018〕15号   来源: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曲靖市2018-2020年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曲靖市2018-2020年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全市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确保全市在2020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全面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努力建设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工作举措,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市)》95%以上的指标达到A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B类标准,全国排名在提名资格城市(地级市)10名以内。

(二)第二阶段(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市)》98%以上的指标达到A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B类标准,全国排名在提名资格城市(地级市)15名以内。

(三)第三阶段(2020年):巩固成果、深化创建、冲刺达标,在之前的基础上,特色指标获得较多加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全国排名在提名资格城市(地级市)15名以内,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四、主要任务

(一)筑牢思想道德基础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广泛深入开展各类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各个方面。

3.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扬制度和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严格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二)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90%。

2.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行政问责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在党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和“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行政监督,及时处理行政投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的监督。

3.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和一站式办公,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率>90%。

(三)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制定并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80%,切实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做到带头学法守法、文明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街道、社区普遍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提升“12348”网络资源平台,提高法律援助与服务水平,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市财政专项预算。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和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3.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深入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社区选民参选率>80%。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四)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1.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社会监督网络,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率>90%。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通过互联网可免费查询的个人信用体系征信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曲靖”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继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商户”“食品安全示范店”“文明诚信单位”“农资放心店”等创建活动。

2.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长效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45等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广泛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以涉农服务、食品保障、医疗卫生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督查,依法从重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严肃查处庇护制假售假的公职人员,确保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无集中性、区域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禁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对企业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3.提升“窗口”行业形象。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医疗、工商、税务、银行、邮政、电信、宾馆、车站、旅行社、公交、出租车、环卫、供电、自来水、燃气、物业等“窗口”行业规范管理,做到服务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公示、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行风监督评价体系,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树立和推广“窗口”行业先进典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行业风气满意度>85%。

4.持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通过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选树典型等手段,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充分发挥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确保食品行业无制售不安全食品,“窗口”行业无服务质量问题。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意识,曝光不诚信行为,推动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局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和新闻媒体到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形成有力约束。

(五)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提升教育水平。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率>75%。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安全管理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积极开展群众科普活动。加强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站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继续开展“四下乡”“四进村”“广场文化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

3.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化活动水平。充分发挥歌舞团、文化馆以及各级文艺团体的作用,整合文艺资源,积极创编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4.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立足曲靖文化资源优势,精心创作“爨文化”、历史名人、地域传奇故事、珠江源节令民俗、红色革命和当代文化等题材的文艺精品,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确保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95%。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积极推动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5.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开展系列文明专项行动,加强文明公益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市民遵守《市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守则》和《市民公约》等,营造“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的社会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抓好本单位职工的学习教育,100%的街道社区开办文明市民学校和道德讲堂,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重视和加强外来人员的教育,破除公民道德、公共秩序、社会环境、公共卫生、公共礼仪中存在的各种陋习,形成“说文明话、行文明礼、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实现家庭关系和睦、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的目标。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6.建立社会道德风尚引领机制。大力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身边雷锋”“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健全完善先进典型人物培育、挖掘、评选、宣传、推广、扶助的长效机制,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评选表扬结果的认同率和知晓率>90%。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倡导各种集中性捐助活动,成立慈善超市和接受捐助站点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使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宣传表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率与支持率>90%。进一步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积极倡导并组织市民经常参加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爱心活动,形成扶贫帮困、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7.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曲靖市志愿服务工作联合会,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和平台,支持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和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奖励激励等制度,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确保城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3%。积极动员广大市民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美化、文明行为劝导、扶贫济困帮扶、弱势群体关爱等活动,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多元化、规范化、常态化,市民认同率和支持率>90%。

8.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重点,广泛动员各级组织、各族群众,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六)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健全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经费,着力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社区平台作用、家庭基础作用、志愿者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2.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人均教育经费支出,积极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和高中教育普及化、职业教育大众化,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杜绝乱收费现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平安学校”“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提升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机制,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益。

3.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在网吧、学校、家庭和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网吧100%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播出和广告刊播审查制度,禁止播出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有效净化荧屏声频。建立“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加强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4.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公益性活动阵地建设,开辟更加丰富、更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校外活动场所。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健康辅导咨询站点在城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在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有阵地、有活动。开设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少儿栏目,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鼓励扶持少儿节目生产制作。

5.组织开展“六小”总动员活动。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广泛组织开展“美丽曲靖,我来动员”为主题的“曲靖文明小天使‘六小’总动员”活动,“六小”总动员:一是小志愿团总动员。动员青少年加入小志愿团队,争当小志愿者,与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团队一起开展环境保洁、孝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生态小卫士总动员。动员青少年加入生态小卫士行列,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植绿护绿行动,倡导低碳出行和文明消费,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家庭小孝星总动员。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向父母道声辛苦,向邻里长辈问声好,做一件家务,为父母洗一次脚,为父母做一份礼物”活动,培养青少年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良好行为习惯;四是小宣讲团总动员。动员青少年加入小宣讲团,开展“我心目中的美好城市”“我心目中的好人”“文明城市,我来做主”等主题宣讲活动,用孩子的童真宣讲,感染和带动城市的文明进步;五是小巡察员总动员。动员青少年加入小巡查员队伍,用手机和DV拍摄“脏、乱、差、污”现象、不文明行为和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六是小艺术家总动员。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琴棋书画、歌舞表演等才艺展演活动,培养和发现小艺术家,弘扬和传承曲靖悠久的历史文化。

(七)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1.保持经济发展速度。坚持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统筹城乡、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人均GDP水平或人均GDP增速,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本省年度控制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加强宜居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专项规划,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均逐年提高。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在文化、商业、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建设无障碍设施并按要求设置,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车站、政务大厅、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

力争“十三五”末,全市所有县城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中心城区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的水平。按照森林型、生态型、园林型的要求,建设生态湿地,着力打造园林城市、海绵城市,精心设计建设城市景观,打造“城在林中建、水在城中流、家在绿中住、人在景中走”的山水园林家园。

3.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管理规范,公共秩序良好,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乱张贴小广告等现象。

4.优化公共交通建设。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爱心送考”、出租汽车行业“文明使者”评选、“排队日”等活动。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年度控制指标。合理设置公交线路、站点、停车位和斑马线、隔离栏等设施,有效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25%。

5.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应急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以村级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强化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到管理规范、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零就业家庭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房源,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八)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实现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交通要道、住宅小区视频监控全覆盖。整合治安、保安、义务巡逻员等资源,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城市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区警务制度、居民小区安全巡逻制度和门卫值班制度。

强化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等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排查化解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管控及时、防范有力。统筹抓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严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媒体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坚决遏制非正常进京到省上访,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稳定。

3.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筑牢基层综治工作基础,确保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组织健全,社区实现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全覆盖并充分发挥作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特别是恶性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消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控制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全力抓好防邪教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和帮扶。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曲靖”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九)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丽曲靖目标,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大面积改造和拓展公共绿地和湿地。

2.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建立标本兼治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坚持结构调整降份量、循环发展减排量、把好关口控增量、技术改造优存量、淘汰落后腾容量、突出重点限总量,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和“三同时”制度,严禁新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三高”企业坚决关停。加强循环经济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大“三废”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和区域辐射环境安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项目,确保各年度节能减排控制性指标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个人等节约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消费方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3.持续保护生态环境。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重点区域、行业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搞好水源地和饮用水保护,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抓好污水、垃圾处理和医疗等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可持续发展,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修复。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加强森林管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做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4.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加大耕地、林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定额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标准内。

(十)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大讨论行动。依托曲靖日报、曲靖党建、曲靖电视台、曲靖电台、曲靖文明网、珠江网、掌上曲靖、曲靖M等媒体,围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曲靖人”这一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大讨论活动,形成全民创建的共识。

2.开展市民文明素质学习培训行动。整合宣传、文化、教育等各类资源,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依托大中小学校、社区学校、成人学校、电视讲堂、网络课堂等教育培训阵地,对广大市民进行提升文明素质的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职能单位进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开展思想道德素质学习培训,倡导“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画、不乱摆乱设、不乱穿马路、不吵架斗殴、不毁坏草木、不损坏公物、不染黄赌毒、不铺张浪费”的“十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培训,重点学习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等常识;开展科学文化素质学习培训,强化市民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等观念。开展法律常识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宪法、物权法、行政诉讼法及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市民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开展职业技能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3.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创建行动。以“共铸诚信曲靖”为主题,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诚信一条街”“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诚信企业”等创建评选活动,创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表扬一批“讲信用,重信誉”的先进典型。

4.开展市民道德大实践行动。围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要求,扎实开展文明广场(公园)、文明影院、文明超市、文明市场、文明车站、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文明交通示范路等创建活动,引导全民养成良好的游玩、观演、购物、出行等文明习惯。围绕“我们的节日”,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农村、家庭等文化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和民俗文化。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主题,扎实开展援助性、专业性、公益性、专项性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全民争做文明使者。围绕弘扬道德力量,扎实开展“时代楷模”“云岭楷模”“最美人物”“曲靖好人”“曲靖身边雷锋”“道德模范”“感动曲靖人物”评选活动,开展先进人物“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先进人物事迹编辑成册或制成挂图,发放到群众中,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热潮。

5.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素质养成行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要内容,在青少年中围绕“在家里孝敬父母,做个好儿女;在学校尊敬师长,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奉献爱心,做个好公民”主题,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童心向党”“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学雷锋,争做美德少年”“小小志愿者”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与各社区(村组)结对,共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6.实施新市民融入行动。加强对外来创业者、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城市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和城市认同感教育。围绕法律法规、维权诉讼、安全健康、子女教育、生活习惯、文明礼仪等内容,依托文明市民学校等阵地,开展“新市民讲堂”活动。免费发放《曲靖市市民文明手册》,兴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广泛组织教育培训活动。逐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同城待遇,让外来务工人员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社区以市民学校为阵地,对辖区市民进行普遍教育。农贸市场、建设工地、商贸餐饮等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行业、单位,本着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教育活动。

7.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按照“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改进方法、提高水平”的思路,继续抓好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城市文明建设的基础,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扎实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大创建力度,使中心城区市级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达80%以上。大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创建工作内容。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领导逐级包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创健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等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市整体规划,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层层压实责任。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曲靖经开区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市直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履行部门工作职能,切实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大力配合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组织市民积极参与各项创建工作。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加强社情舆论引导,完善新闻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相关宣传动员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导巡查。建立对各街道(乡镇)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对相关职能部门专项考评制度。建立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的督导巡查体系,强化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五)定期排名通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标准,由市创文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测评,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工作成效进行排名通报。

(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创文工作的投入力度,将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建工作的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创新工作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构建多元化的投入体系,为成功创健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七)严格考核奖惩。量化分解创健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与任务,并以责任状形式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