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11:3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7﹞151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曲靖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环境保护厅下达曲靖市2017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要求,结合曲靖市污染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曲靖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2017年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努力建设碧水蓝天净土美丽曲靖。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5.4055万吨以内,较2016年15.8362万吨下降2.7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1.4564万吨以内,较2016年11.5383万吨下降0.7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6.7065万吨以内(含生活源新增排放量),较2016年6.7213万吨下降0.22%;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8615万吨以内(含生活源新增排放量),较2016年0.8622万吨下降0.08%。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大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污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稳定正常运行。到2017年底,全市火电企业脱硫系统投运率100%,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90%;脱硝系统确保正常运行,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钢铁企业脱硫系统确保正常运行,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70%。水泥企业脱硝系统投运率7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55%。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1号250吨/日玻璃熔窑实施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在恢复生产前建成投运。(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2017年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3503吨、725吨、1436吨、81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到2020年,完成国电宣威发电有限公司、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8套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时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完成国电宣威发电有限公司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宣威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运行监管

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按期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管网建设任务,加快雨水污水分流制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加大对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注重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加大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在线监测装置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完成每一座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年度削减任务。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本年度处理负荷率不低于95.82%,云南陆良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负荷率不低于91.68%,罗平学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不低于88.85%,北控水务宣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处理负荷率不低于60%,其余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年度处理负荷率不低于8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

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加大路面管控及查处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四)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

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促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秸秆、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生态健康养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曲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五)促进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1.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挂钩”机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炭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产业〔2017〕265号)和《曲靖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工信〔2017〕95号)要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工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按照职能职责具体负责。)

3.全力推进天然气在工业领域推广利用。认真落实《“气化曲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园区燃气管道建设,加大对禁煤区锅炉改造或淘汰力度,推进“煤改气”。以适宜用气行业为重点领域,加快工业企业天然气利用的宣传引导。帮助协调用气量大的企业及园区纳入全省工业用气大户管道天然气直供试点,为工业企业利用管道天然气创造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排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在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进一步强化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从严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开展环境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行,提高监测数据的有效利用率,提升监测数据服务效能,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可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开放环保”、“信息环保”建设,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

1.各县(市、区)2017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曲靖市2017年度省级大气重点减排项目

3.曲靖市2017年度省级水重点减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