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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2日 阅读次数:

    对高级中学学生进行军事基础知识教育和基本战斗动作的训练活动。预备役训练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增强高级中学学生国防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   1955年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国防部和教育部决定先后在全国l27所高级中学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1958年后,在高级中学建立民兵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在民兵组织中进行。1984年颁布1998年修正的兵役法规定,高级中学和相当高级中学的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1985年,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对高级中学军事训练的组织领导。教员配备、训练时间、内容和方法等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确定在全国102所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开展军事训练。
    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的内容,按照《高级中学和相当高级中学军事训练课教学大
纲》规定,主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任务和队列。纪律、内务条令的教育,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手榴弹投掷、单兵战斗动作。爆破常识、城市防空知识、战场救护等基本军事知识。训练时间为72课时,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进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纳人学校教学计划,以开设军事课的形式,由学校配备的专职军事教员组织实施。训练结束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试成绩载人成绩册。
信息来源:曲靖珠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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